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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昨日发布了“关于调整贷款业务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显示,自2019年8月3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做如下调整:
1、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一手房(含一手期房、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在银行网点或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提交贷款申请。
2、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批通过后,由业务受理网点负责借款合同的面签工作。
3、购买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和楼龄之和不得超过40年。
4、购买已小确权的一手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
最新指南!
南京公积金买房需要注意这些……
目前,南京尚无贷款期限和楼龄的相关规定,但在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这些: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5、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二、办理要件:
1、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
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
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四、提取期限:
自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五、提取额度:
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六、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